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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海淀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培训会的通知
2018年07月27日信息来源:36365最新线路检测
各医疗机构:
中医药是民族的优秀文化,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的颁布对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增强全区医疗机构对《中医药法》的认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公布施行一周年之际,我委拟召开海淀区《中医药法》培训会,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7月31日(周二)下午2:00—4:30
二、培训地点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交易中心会议中心二层报告厅(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院)
三、参培人员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及中医科负责人各1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主管领导1人;
2、其他辖区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类医院以及社会办中医类机构)医院管理人员或中医工作负责同志1人。
四、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政策学习和解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 杨荣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配套文件解读
——北京中医协会执行秘书长 朱桂荣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2、请自行打印车证。
附件:1.车证
2.会场位置图
海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张金玲;联系电话:8836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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