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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对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进行登记

2017年12月26日信息来源:36365最新线路检测

事项名称:对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进行登记

基础编码:1100265000

实施编码:

是否固资事项:否

事项类型:其他职权

设定依据:

1、[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依据名称: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号令:卫医政发〔2009〕77号

法条内容: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机关单位法人

实施机关:海淀区卫生计生委

实施主体:海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科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市级、区级

权限划分:

市区权限划分:分条件办理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专家审核通过后20工作日内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10-12320,52808206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层80窗口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中心:是 仅受理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东北旺南路甲29号

所在窗口:3层80窗口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010-12320,88364220

投诉电话:88364999

是否公示:是

填报人:陈麓

填报人联系方式:010-88364530

办理处(科)室:海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科

通办范围:无

数量限制:

办理类型:承诺件

办理方式:自办件

中介服务: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申请书(原件1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健康体检从业人员花名册(原件1份)

4、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健康体检设备质检合格材料(1份)

6、委托开展健康体检项目合同(1份)

7、健康体检场地及科室布局建筑平面图(1份)

8、受委托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复印件1份)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明确具体委托事项;委托内容发生变更的,请重新授权委托; 2、所有涉及填写名称、地址、号码的内容,请与相关证件登记内容一致; 3、所有材料请按照须知所列顺序排序;填表要求使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提交的文字资料全部要求使用A4纸。若有涂改请在涂改处由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办理人)签字,申请书(申请书)封面不得涂改。 4、新版身份证请双面复印;所有复印件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时间、办理人签名,单位申请的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内容请与核准名称一致,形式须规范;根据要求携带原件现场审核。 5、所有涉及签字内容均需由当事人亲笔签字; 6、申请材料反馈文书凭材料接收凭证和办理人身份证领取。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

办理条件:符合开展健康体检的有关规定

办理流程:申请[区级] → 补正[区级] → 受理[区级] → 审查[区级](初审,复审) → 决定[区级] → 制作行政文书[区级] → 告知/送达[区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52808206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登记)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有效期限:无期限

说明:

文本编号格式:

文本启用时间:

是否有副本:否

物流快递:否

运行系统: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