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
2018年03月05日信息来源:36365最新线路检测
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管理工作的政策解读
1、为什么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管理工作?
答: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医疗美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卫医发〔2017〕16号),从国家层面取消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调整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我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政策,也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工作做出必要的调整。
2、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分几个专业?
答: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分为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等四个专业。
3、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以下简称主诊医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北京市地方注册执业。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或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专业培训(进修)达到1年及以上并合格;或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的计算时间,应为连续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的实际时间。
(4)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6)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限于外科专业、皮肤病与性病专业、口腔专业、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
4、如何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
答: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应由医师注册的主要执业机构(以下统称为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对本机构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进行核定后,通过医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cndocsys.cn或http://www.医师系统.cn)填报《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并将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核定结果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备案成功后,然后择期到许可大厅申请在《医师执业证书》打印备案专业。
5、医疗机构对申请备案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核定内容包括哪些?
答: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依据以下材料对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的执业医师专业进行核定:
(1)《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
(2)《医师执业证书》(含执业记录栏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原件。
(3)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医疗美容工作经历证明。
(5)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培训(进修)基地出具的培训或进修合格证明。
(6)已经取得的《北京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提交上述第(1)、(2)项及《北京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6、医疗机构通过医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备案成功后,择期到许可大厅申请在《医师执业证书》打印备注专业,需提交哪些书面材料?
答: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表》(与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和审核内容一致,且加盖医疗机构印章。)1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7、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登记哪些内容?
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信息后,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登记核定专业和备注时间,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师执业证书》中原注册信息不变。
8、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办理备案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答:参照《医师法》和《行政许可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确认备案信息,并收到备案申请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9、北京市目前指定的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按照专业不同,指定的培训机构也不同。
美容外科专业的机构: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美容牙科专业的机构: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市口腔医院。
美容皮肤科专业的机构: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美容中医科专业的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10、培训机构对培训或进修对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出具考核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至少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至少包含培训人、培训起止时间、培训科室、培训结论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11、培训机构的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北京市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机构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机构条件:三级甲等整形外科医院、口腔医院、中医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医疗美容科、整形外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
(2)专业科室条件:专业学科建立在5年以上,并独立开展卫生部《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中规定的项目;)整形外科、美容外科:设有住院床位5张;口腔科:设有牙科综合治疗椅5张;学科带头人应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医疗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医师2人(含)以上。
(3)相关科室条件:麻醉科、手术室、医学检验科、放射科(医学影像科)等医技科室应满足医疗美容专业培训任务的要求。
12、《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表》在哪里下载?
答:《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表》直接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也可以下载。
13、医师最多能备案几个专业?
答:每一位医师只能备案一个专业。医师执业类别不一致的,不属于备案范畴。
14、医疗美容主诊医师专业备案管理工作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本市涉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