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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废物处置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1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京卫监所字﹝2017﹞27 号,见附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制意识和医疗废物处置的主体责任,请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医疗废物自查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海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将适时开展抽查监督工作。
附 件: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2017年5月11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pdf